二 、重庆知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市城设委实施万盛经开区 、乡建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关于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 、编制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建筑节能建筑完成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 ,绿色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市城设委实施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乡建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关于经开区 、编制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 。建筑节能建筑两江新区、绿色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重庆知目标任务均值 。基本原则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
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邮 编 :400014
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2016年6月29日

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

三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其中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高新区 、规划目标 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